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原司长卢贵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卢贵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录用方面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无偿接受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家政服务,违规由他人代持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民营企业主谋利,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或向他人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卢贵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背弃初心使命,“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其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农业农村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卢贵敏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卢贵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卢贵敏简历
卢贵敏,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山东郓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9月至1984年8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学习;
1984年8月至1988年2月,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科员;
1988年2月至1989年8月,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副主任科员;
1989年8月至1994年1月,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主任科员(其间:1992年11月至1993年11月在吉林化学工业公司下放锻炼);
1994年1月至1994年9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秘书室秘书(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秘书室副处级秘书;
1996年12月至1998年7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秘书室正处级秘书;
1998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2001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
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任财政部农业司巡视员;
2014年8月至2018年8月,任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
2019年11月,免去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职务。